陕西省教育厅12日发出通知,要求2012年前全面清退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并通过5年时间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合理,编制数、实有人数和财政供养人数相对应。
清理挤占岗位用于新教师补充
根据通知,我省要全面清理挤占 义务教育 学校教职工岗位的情况。将清查出来的岗位,优先调整到急需的学校用于新教师的补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 教职工岗位 。
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期满不归队的,再给予一定期限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聘(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聘(职)的,予以解聘(辞退)。我省将采取多种形式,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合理,编制数、实有人数和财政供养人数相对应。
2012年前清退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
在2012年前,我省将妥善清退全省所有公办中小学中的代课人员,今后各县(区)、各单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使用新的代课人员。如有使用,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且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可参加本县(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下,在空编、空岗的情况下,全面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培训调岗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进行专项监督与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用、收入分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和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校长和教师,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调整其岗位或安排离岗接受培训后调整其岗位。调整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校长和教师,按规定予以解聘。
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和交流中小学教师
我省还将建立省级中小学教职工数据库,今后对城市和县(区)每年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即时下派到乡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校布点的调整、生源及学科变化等因素,在县域内合理配置和交流中小学教师。各地还将进一步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援、省级骨干教师对口支援、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农村学校教师和校长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和挂职等制度,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