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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多大“区域内”?怎样算“初步均衡”?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 编辑:xu 时间:2010-01-14

  多大“区域内”?怎样算“初步均衡”?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路线图”

  新年伊始,教育部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2012年实现义务教育域内初步均衡,2020年实现区域内基本均衡。

  描绘“路线图”

  《意见》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清晰描绘了“路线图”。具体而言,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范围的角度讲,初步均衡就是在全国部分具备一定条件的县域内、有些地市区域内率先实现阶段性的均衡发展目标;基本均衡是在全国大部分县域内、一部分地市区域内实现阶段性的均衡发展目标,东中西部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也要相应缩小。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程度上看,初步均衡就是在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方面首先实现均衡;基本均衡就是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一定程度的均衡。需要强调的是,所有的目标都只能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均衡永远是相对的,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的不断发展,会不断提出更高的均衡发展目标。

  教育部 基础教育 一司负责人指出,要保障这些目标的实现,要遵循《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规定,把合理配置资源的重点放在区域内特别是县域内。认真研究包括城市择校问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

  如何解难题

  这位负责人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难点很多,不仅因为学校间、城乡间、区域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且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层出不穷。

  为此,教育部要研究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对各地实行学区管理、集团化办学、九年一贯制、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等多种经验和模式的研究,形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制度性要求。其中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研究。要通过对各地整合、组合、重组、结对帮扶等多种经验和模式的研究,形成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间相对稳定的共建机制。要研究跨区域学生流动的情况下,学籍管理的新方式,通过对各地布局规划、撤并后遗留问题的相关研究,形成根据城镇化趋势合理调整和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的政策导向。要研究采取教师校长合理流动、完善和稳定招生政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减少大班额现象、规范办学行为、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等多种举措,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均等,并积极探索引导社会的具体方式,如公布一批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公布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半径和资源共享的具体举措,公布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流动(帮扶薄弱学校)的制度和方式等,保障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努力缓解城市择校问题。

  制定指标体系

  这位负责人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些是教育问题,有些是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有些是社会问题在教育中的反映。因此,不能孤立地解决这些难点热点问题,而要把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与推进均衡发展的主要措施对应起来,比如:城市择校问题要与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对应起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要与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对应起来;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要与合理调整、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对应起来。要有适度的目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今年,教育部将依据《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推动各地依据指标体系和当地实际制定推进计划和完善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推动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制度,完善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措施,推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必须看到,推进均衡发展的任务比起实现普及的任务来说,更艰巨、更复杂,用的时间会更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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