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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副校长亲属承包 学生一餐3元"提成"5角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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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给IC卡充值后,便可到食堂消费。记者 贺怀湘 摄

       学生食堂不是学校开的,而且承包人是副校长的亲属,这让家长们忧心起来:这是学生食堂还是“家族饭馆”?饭菜质量能保证吗?

       日前,南川区政府公开信箱在回复市民来信时确认,南川水江镇双溪小学中心校和后河校区的两个食堂,分别由副校长的弟弟和姐姐承包经营。

       记者昨日展开调查。   

       关键词 承包

       投诉 双溪小学的两个食堂被他人承包经营

       回复 南川区政府责成区教委进行了调查,情况属实。

       学生一餐3元 学校“提成”5角

       昨日中午12点10分,记者赶到双溪小学中心校,学生们正端着饭碗在食堂排队打饭。食堂窗口上,摆放着四大盆饭菜:一盆米饭,一盆炒花菜,一盆炒土豆片,一盆番茄鸡蛋汤。“一顿3块钱,两菜一汤,管吃饱。”一名身穿厨师服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

       校长夏邦德说,这名男子就是学校食堂的承包人。“严格来说也不算承包嘛,学校只是采用场地出租的形式。”他说。

       既然是“场地出租”,租金如何收取?

       夏校长介绍,学生每天只在学校吃一顿午饭,餐费3元。学校每天从每个学生的3元钱里扣除5角钱,以此来作为租金。其余部分由承包人自负盈亏。

       这是不是从学生牙缝里挤钱,作为学校的收益?

       夏校长说:“学校是在为学生提供方便。再说,每天吃饭的学生人数不定,根本不可能赚钱。”

       记者了解到,中心校有200余名学生,其中约150人办了饭卡。假设每天有100人在校就餐,学校每月可获取“场地费”1500元;后河校区有150余名学生,有几十人在校就餐。

       夏校长说,食堂承包人承担了为老师、学生做饭与护校的职责。“聘请护校和厨师都要发工资。把食堂交出去经营,承包人身兼三职、自负盈亏,学校就不用另外开工资了。”他强调,学校没有从学生饭费里扣钱。

       记者向学生们询问饭菜是否可口,一连问了五六名学生,全都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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