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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因地制宜好过一刀切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3-18
       国家教改《规划纲要》第二阶段公开征求意见将于3月28日结束。在第一阶段社会各界踊跃建言中,有人注意到国家教改纲要提出的一些改革目标,对一些地方来说已经过时,为此担忧如果只是先出台国家教改纲要而没有同步的地方教改纲要,在国家教改纲要的大范围内,会出现地方教改纲要的不作为。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为例,国家教改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且看一看上海的情况:根据2008年上海市教育工作年报,2008年上海3至未满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率已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新生入学率达98%,远远超出了国家教改纲要制定的目标。北京、广东等一些教育发达地区,情况也大致相仿。

  再来看最近议论很热的本科专科分类入学考试。国家教改纲要提出,专科生入学考试由省命题,而在北京、上海等地,已实践多年高职高专自主招生。

  国家教改纲要需要考虑全国的情况,而全国各地的教育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确定共同的教育发展目标,是十分困难的——若以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情况为基准,教育欠发达地区将难以完成;反之,教育发达地区则无发展的动力。

  处理好国家教改和地方教改的关系,由此显得十分重要。首先,国家教改要注重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地方教改则须关注当地的个性问题。以笔者之见,我国教育的共性问题,就是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问题(具体表现为“管评办”不分,除此都是派生问题)。在国家教改纲要中,对教育的全局性问题,比如推进政府放权、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已有涉及,但存在的明显问题是缺乏可操作性,这是下一步修改《规划纲要》必须着力的地方。

  其次,国家教改要解放地方教改的活力。在启动国家教改之初,各地也在构思本地的教改纲要,但大家都在等国家文本的出台。现在国家教改一些大的改革原则已经确立,地方版本其实可以及时亮相,征求意见。这一方面可以给国家教改的修改提供新的智慧,另一方面,相对于国家教改,老百姓对本地教改的关注度显然更大。

  再次,国家的教育发展任务应集中在推进教育公平,比如中央政府应着力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教育、农村教育、农民工子弟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救济等问题,至于发达地区的教育,则不妨考虑让其自主发展。

  处理好国家教改和地方教改的关系,实质是明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发展教育中扮演的不同角色。在要求政府放权的整体改革思路下,地方教改纲要应尽快公布听取意见。从历史经验看,我国2006年颁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可各地去年才开始着手制订当地的《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这一轮国家教改,但愿不要出现三四年之后,一些地方才公布当地教改纲要的情形,否则,面向2020年的中长期计划,就变为“短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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