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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校讯通”不准强迫使用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5-12
       为规范“校讯通”类业务的管理和使用,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不得强迫学生使用“校讯通”等类业务。

       《通知》表示,学校不得参与“校讯通”类业务的推广和定制,不得统一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用“校讯通”等取代教师家访、布置作业、发布通知等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未使用“校讯通”的学生不因此受到影响。为方便学生、家长退出服务,学校应协调相关经营单位确保用户可以从手机上自由退出“校讯通”类业务,不得设置其他(如经学校或教师同意等)障碍。

       同时,严禁学校和教师代经营单位收费。严禁学校及教师违规接受相关经营单位的款物(包括收费提成)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省教育厅此次还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86111182、86113095,接受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校讯通”类业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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