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11月9日南昌讯(记者 苏春媚)近日,江西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大中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列出中小学生以及普通高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以及相关费用,其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由公费支出,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中小学寄宿生可选择检查肝功能
《通知》详细列出了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除了问诊内科(心、肺、肝、脾)、眼科口腔科、外科、形体指标检查、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等常规检查,被规定为必须检查项目外,结核菌素试验特指定小学、初中、高中入学新生的必检项目,血常规(三分类法)、结核菌素试验、肝功能、肾功能列入普通高校一年级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据了解,学生还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中小学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可选择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检查。
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在公用经费支出体检费用
《通知》规定,城市中小学入学新生每生每次1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次10元;农村(含县城)中小学入学新生每生每次13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次8元。农村中小学生体检费用比城市少2元。体检费用包括了一次性耗材、健康评价、健康档案建立与群体体检结果统计汇总。
另外,普通高等学校入学新生每生每次70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次15元,其中都包括了一次性耗材、健康评价、健康档案建立与群体体检结果统计汇总。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依照此文件费用标准,在体检工作开展时统一向学生收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参照城市高级中学学生费用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生参照此文件各层次学生费用标准,在体检工作开展时统一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