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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学校就乱收费致歉 承诺一周内全额退费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1-12-09

        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颖)国家发改委日前曝光深圳明珠学校乱收费42万多元(详见本报12月7日A204)。记者昨日获悉,明珠学校于前日晚通过其网站向家长公开致歉,并称已成立治理乱收费整改小组,连夜核清缴交补课费和资料费的学生名单,从昨日起,一周内全额退还所收学生费用,并随时公布退费进展情况。

        昨日罗湖区也召开全区校长大会通报了此事,并决定从下周开始在全区学校中开展教育收费全面检查。

        学校已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深圳市明珠学校成立于1997年8月5日,隶属罗湖区教育局,是深圳首批教育体制改革的国有民办学校,根据国家发改委通报,明珠学校违反国家关于不得收取补课费的规定,2011年按每生960元的标准向高二学生收取补课费,共计收取269640元;违反国家关于不得强制统一收取教辅资料费的规定,2011年按每生500元的标准向高二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共计154000元。

        明珠学校在致歉信中介绍,国家发改委通报的乱收费情况,是在今年6月发生的,当时原高二年级暑期补课向每位学生收取补课费、资料费。

       “此事被国家发改委通报,被媒体曝光,我们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违规收费不但损害家长的利益,损害教育形象,这是一种依法办学意识淡薄的行为,影响到深圳市教育整体形象。”明珠学校在致歉信中说。

        明珠学校表示,学校已经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成立了治理乱收费整改小组。今日下午,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严禁学校“乱收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一次依法办学,师德师风教育。

         罗湖区下周开展教育收费全面检查

         昨日罗湖区召开全区校长大会,专门通报了明珠学校乱收费事件,全区幼儿园、中小学负责人共100余人参会,明珠学校负责人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这次的教训很深刻,也很沉重”,罗湖区教育局副局长刘剑虹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透露,从下礼拜一开始,罗湖区将在全区学校中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同时区教育局会联合区纪委等多个部门开展普查,“要杜绝像明珠学校乱收费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刘剑虹还表示,对明珠学校暴露出来的问题,区政府和区教育局非常重视,将努力做好防范和疏导工作,如加强对学校教辅教材及教材征订的管理,防止乱征订、乱摊派。

        刘剑虹透露,区教育局将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正在制定“综合管理质量奖”相关办法,通过奖励促进民办学校办学规范化。“比如民办学校出现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等违规情况时,将一票否决,得不到评先、评奖资格及相关奖励”,刘剑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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