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学前教育亮点
亮点1
未按规定配建幼儿园政府不再批规划
今后,本市将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保障。而对于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与此同时,对于住宅小区配建的幼儿园,本市明确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要有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小区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得起。
根据计划安排,三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共计38亿元,用于370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设施设备,接收14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扶持举办小规模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和扩班等。此外,安排7亿资金,对250所左右的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和乡镇集体办园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条件达标改造。
亮点2
辖区适龄儿童未入园区县政府负主责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区县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负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公办幼儿园建设等,确保辖区内3至6岁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此外,学前教育工作将被纳入区县、乡镇(街道)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对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区县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则负责统筹制定全市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同时,本市还将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
■其他人大审议内容
本市今年发行5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本报讯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作了《北京市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根据报告,本市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4亿元,计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事业、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
杨晓超在报告中称,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11年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4亿元,其中3年和5年期限分别为27亿元。债券由财政部直接向金融机构发行,不对个人。
在支出方向和使用项目上,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计划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投资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保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