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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再次强调:暑假期间不准"开小灶"
来源:金黔在线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1-08-02
       今年3月,省教育厅专门下发红头文件为我省中小学生强力减负后,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特别是一些普通高中学校继续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昨日,省教育厅再次重申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违者将严肃处理。

       据教育厅基教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3月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以来,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特别是一些普通高中学校继续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为此,省教育厅再次重申:

       各中小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

       凡经督查或举报查证中发现学校违反《意见》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书面警告,并取消学校当年接受教育部门表彰奖励资格,取消校长当年各种评优、评职资格;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省教育厅将给予黄牌警告。

       学校在一年内累计受到两次书面警告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校长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省教育厅将给予降类或取消该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处罚。学校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书面警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主管部门撤销校长职务,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取消该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并向媒体通报。

       凡由于学校违反《意见》规定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致使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主管部门撤销校长职务;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由省教育厅取消该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追究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贵州都市报 记者 申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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