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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越收越放肆!“想上好学校,拼爹拼钱拼命”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1-09-05

       当然,这是“官方标准”,但由此拉开了择校费的口子。

 “越收越放肆越没事儿了。”已故的北京市政协教科文卫体特邀委员王晋堂生前谈及“三限政策”,曾明确指出:“慢慢地,把‘违法’的事情‘合法化’了——尽管是‘有限’合法化。其后果是高中收、小升初收、入小学也收,甚至入公办幼儿园也照收不误。”

  2010年底,教育部发布“禁令”,要求各地3年到5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但北京、广州、南京等地中小学择校费用不降反升。最近一项调查比较北京初中生家长和小学生家长所报告的数额,表明近年北京“小升初”择校准备费用至少递增30%。

明明是义务教育,却让收费由“违法”变“合法”

    一边是义务教育,一边是高得离谱的择校费。面对孩子的前途,相当多的家长二话不说,只有接受现实。

 “买个东西还得挑挑呢,这可是上学啊!能不挑么?学校质量都跟×××(北京某好学校)似的,就都消停了。因为不可能资源均衡、人人平等。大家就都折腾呗,各显神通。”

 “我们不一样呀,不择校只能去条件最差的学校。如果各区教育资源稍微均衡一些,择校的人会大大减少,毕竟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年年,这样的择校故事都会重复上演。

  尽管有严令禁止、大力整治学校乱收费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出台,但是,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名义出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从未真正停止,这已成为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

  填写“自愿”协议书、“被捐资助学”、将择校费通过指定的银行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直接交给学校专门成立的基金会等机构,这是不少北京家长的亲身经历。他们还要被神神秘秘地召集在一起,统一口径,并订立“攻守同盟”:不要随便对外说。

  很多家长更是指出:影响“捐资助学费”的另一个“变量”,与“关系”相关。对于找到“关系”的家长,学校会直接给出捐资助学费的金额,“如果关系够‘硬’,捐资助学费就会相对减免。”(记者 靳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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