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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改革 不要让人等白头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冲 编辑:江淼 时间:2012-03-05

        一个生在北京长在北京的年轻人,算不算北京人呢?按道理说那当然是,但到高考的时候,他也许就真的不是。

        有媒体报道为例:家住北京房山的何女士来自四川广元,17年前在北京生了儿子。儿子从小就在良乡生活上学,可到了中考的时候,她意识到孩子无法在北京高考,她辞职陪儿子回到广元,可是广元对于她的儿子当然是个“他乡”,老师上课也经常用当地的方言。结果水土不服,孩子成绩一落千丈,母子俩还都大病一场。弄到今天,想在北京高考,无奈户口不在首都;要回四川高考,结果不容乐观。

        像何女士这样的家庭有多少,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但说有很多很多那肯定是不错的,而且这些户籍和学籍不在一个地方的家庭,想到高考大概都觉得悲哀!

        这个问题拖了很久很久,终于所有人都觉得不合理了,问题就是何时改,怎么改。前一阶段,山东决定,从2014年实行可以“异地高考”的政策,也就是允许那些户口不在山东,但在山东念书、学籍在山东的孩子,可以在山东高考。3月3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发话,教育部在高考改革上“和山东思路一致”,方案在10个月内出台。

        当然生活经验也告诉我们,不要高兴得太早。且不说袁部长后来补充了,“异地高考不意味着开放,要考虑城市承载力,要考虑家长工作条件”等,让人一下子觉得话中有话,到政策出台时,具体怎么规定、如何解释还是个悬念,充其量只是要人心怀忐忑地等待;就是山东的率先,不仅两年之后才实行,而且其实也有其“不值得高兴”之处。

        因为众所周知,和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差不多,山东也是个高考竞争惨烈之地,户籍不在此而学籍在此的人,即便可以在此高考,也占不了多大便宜,所以开放一下并没有什么大碍,换句话说,本来这里就已经是高考地域不公的弱势之地,又不是流动人口太多的地方,所以开放一下,似乎没有触及到高考体制不公的命脉。

        高考不公,你若问官员专家,那当然有很多历史因素、地域原因和具体状况,不过从我们市民角度考虑,除了“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本身是否合理外,高考外部的不公主要有二:一是地域造成的不公,极端的例子是,在北京和上海,考上北大和复旦的几率,远高于其他各地区;第二便是一些流动人口极多如北上广等地的户籍不公。

        宪法规定人人平等,政府声称重视教育,但是设身处地想想,如果生在农村,由于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如要生活就必须远赴北上广这样的地区打工,然而孩子呢?放在家里没有父母相陪怕学习不行,带出来又没有户籍必须回去高考,你说叫人家在生计和下一代教育中怎么选择,又怎么能感觉到人人平等?

        所以我觉得专家和官员们,如果本着“人人平等”的立场出发,那么拥有高考有利条件怕外来人抢资源的北京、上海的家长们的抗议,还有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吗?生于此长于此的孩子们,难道不应该在北上广参加高考吗?既然在此生长读书,他们的父母绝大多数就应该在这里谋生(工作),在这里消费,在这里缴税,难道连这点受教育权利都没有,每到高考时就要感觉自己是个黑户是个二等公民吗?

       《人民日报》不是说了嘛,“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在努力实现高考公平的改革领域,不也应该如此?还要遮遮掩掩地让人家不安地等到少年变白发吗? □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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