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4月9日学生食用营养餐出现身体不适情况的所有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食品采购运输平均一周2次,没有储存冷库和运输冷藏车,购进的油、豆瓣酱、菜都直接堆放于存放室地上。但参照相关标准,当天午餐细菌总数未超标。
调查结论称,顶拉小学食堂和运营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接到该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相关责任人在营养餐供应过程中执行有关规定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得力,导致了事件发生。
4月15日,记者获悉,镇雄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塘房镇中心校校长郎为邺、塘房顶拉小学校长吴道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塘房中心学校分管营养餐工作的副校长成卓、联系顶拉小学的副校长吴学常、顶拉小学营养餐管理员汪武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申庆志、塘房镇分管副镇长汪武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教育系统将此事件通报全县,加强学校营养餐等相关工作的监管力度。
两月内发生三起营养餐卫生安全事件,云南要求强化安全管理
据云南省教育厅通报:3月13日,昭通市镇雄县木卓乡六井村苍坪小学203名学生食用“天天乐”蛋黄派后,部分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症状,59名学生入院检查;4月1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中学、镇小学183名学生食用中午饭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包括顶拉小学在内的上述3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涉及学生600余人。目前,这3起事件都在善后处理过程中。
日前,云南省教育厅和省疾控中心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农村中小学进一步加强管理,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省教育厅提出,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学校食堂要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所有学校的学生食堂今年内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直接管理并实行零利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