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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养需“造峰抬谷”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8-07-12
教师队伍的素质是决定一所学校教育质量的关键,教师培养也越来越被学校和主管部门重视,在培养过程中如何协调好“优秀教师”(即“峰”)与“后进教师”(即“谷”)之间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成效,也考验着学校管理者的智慧。
笔者所在地区的一所学校在机器人社团建设方面成果颇丰,获得了亚太机器人锦标赛的冠军。这一成绩的背后,凝聚着该校机器人教练陈老师的心血。但在几年前,这名陈老师还是一名普通的信息技术教师。由于平时喜欢摆弄机器人,学校送他出去考察学习,并给他添置了相关的机器人设备,支持他在上课之余组建和辅导学生的机器人社团。后来,该校为充分发挥陈老师所长,为他建工作室、组建工作团队,添置相关设备器材,让其专职从事机器人项目的研究和教学。
学校不遗余力地支持教师个性发展、专业发展,给机会、给经费、给场地,让教师有施展自己兴趣的空间和平台。这一做法,我认为是“造峰”。“造峰”不仅仅是对于涉及教师的个人发展所呈现的不同感受和结果差异,更在于学校的行为和政策背后对于教师群体的导向意义。“造峰”意味着学校把教师个人的个性特长发展看成与学校发展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能够激励教师群体“百花齐发,各显所能”,也能在“造峰”的同时出现“抬谷”的效应。
有些学校把教师个人的个性特长发展看成是教师个人的事情,或者持不鼓励、不支持态度,甚至还出现打压的现象,影响教师个性专业发展的积极性。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学校井然有序,其实背后隐藏着危机,教师发展容易形成模式化、程序化的管理结构,其教师团队也就缺乏创新和开拓意识。如此一来,就会限制学校教师队伍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峰”高不上去,“谷”自然就抬不上来。笔者认为,学校教师培养需“造峰抬谷”,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造峰抬谷”需克服学校扶持教师个性专业发展功利化倾向。“造峰”并不是只有与教师的教育教学相关的个性专业发展才值得鼓励和提倡。如语文教师喜欢国画、体育教师喜欢摄影、政治教师喜欢瑜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只要这些兴趣爱好属于积极、健康的范畴,学校都应该支持和鼓励。
教师有在教育教学工作之外的个性爱好,这表明他们对世界充满了可贵的好奇与兴趣,使他们眼光超越了自己专业的藩篱,从而看到更广阔更精彩的世界,而这与众不同的眼界则影响了他们思维的广阔、思路的灵活与思想的深邃。此外,学校呵护教师的个性爱好,有利于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提高教师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这些对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发展都是极为有益的。
其次,“造峰抬谷”需尊重宽容教师的个性专业发展。现实中,一些具有个性专业发展潜质的教师,在思想行为上表现出一些“异常行为”,如在办公室坐班的时间少一些,喜欢艺术的教师不修边幅,非工作时间加班有抵触情绪,外出请假多一些,等等,通常不能为一般人所接受和理解,也给学校管理增加了难度。
学校应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予以尊重和宽容,给这些教师以个性专业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对这些教师的教育教学,学校可以提出保证教学效果和学生欢迎的底线标准,至于教师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学校不设置统一的评价和标准,鼓励教师在此基础上自主发展、个性发展。
再其次,“造峰抬谷”基于教师真实需求顺势而为。学校为教师成长造势,也须基于教师自愿,顺势而为。教师的个性专业发展是基于教师内心的真实需求而产生的一种自发行为,学校只能在此基础上,顺势而为提供保障条件。学校为此类教师服务,应该基于教师的真实意愿,以教师们乐于接受的方式提供,而不应来源于学校管理者的主观意愿。
教师的个性专业发展起来以后,要不要带徒弟、要不要申报课题、要不要组建工作团队等问题,如果教师主动提出来有这些方面的需求,学校则课顺势做好个性化服务;如果教师个人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学校不应强加,也不能以学校提供保障为由,给教师提出个性专业发展的目标。学校鼓励、支持教师的个性专业发展不应拘泥于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后给学校带来的实际贡献,更应着眼在此举措所带来的教师团队“百花齐放,各显其能”氛围,“峰”多了,氛围活了,“谷”自然也就抬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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