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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
来源:阜阳市教育局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18-04-27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加强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民办教育机构诚信经营、规范办学,有效解决民办教育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营造健康良好的民办教育环境,阜阳市教育局作为教育培训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主要牵头单位,成立了“阜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机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阜阳市教育局 阜阳市人社局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民办教育领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保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指导思想,结合民办教育领域和培训产业特点以及群众诉求热点等实际,围绕“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引导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办学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要求各地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形成联动、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通过创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民办教育环境,在民办教育领域基本实现“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纠纷处理机制更加完善、违法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等目标。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契机,有效解决民办教育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促进民办教育机构诚信经营、规范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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