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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民办校收费高,不少家长直呼“上不起”
来源:中华网 作者: 编辑:周钟玲 时间:2021-05-26
义务教育民办校收费高,不少家长直呼“上不起”。
家住北京海淀的刘柳,因孩子不一定上得了公办重点校,于是选了一家名气较大的民办校。“孩子小学对口3所公办初中。其中,只有一所重点中学。如果派位,不能确保上重点,不如选个不错的民办学校。”刘柳说。
但是,一年10多万的学费,也让她这个工薪族压力山大。其实目前无论一线大都市还是四线小城,像刘柳这样的家长很多,既有对优质教育的强大需求,又对民办校高收费不堪重负。
加之个别民办学校仍存在跨区“掐尖”招生行为,甚至通过“奖学金”挖优秀学生,打造升学率,获得家长追捧,甚至借机涨价,给家长带来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直呼“上不起”。
公办学校进不去、民办学校收费高,
已成为一些城市外地户籍家庭的困扰。
今年43岁的单缨,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因为户籍等原因,她为孩子选择了民办学校。《民生周刊》记者见到她时,她正在北京东五环外的一所民办学校门口接孩子放学。“从一年级开始,两个孩子都是在这里读的,现在女儿读高二,儿子上小学六年级。”单缨说。她告诉记者,女儿的小学、初中学费都是17.2万元/年。“这是前几年的价格,学校学费每年都在上涨,小学今年已经涨到了18.3万元/年,住校的话还要再高些。”也就是说,从孩子小学到初中,单缨为两个孩子已经花了将近300万元。当初如果选择读公办学校,小学、初中为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来说,如此高额的学费,让家长们感到经济压力很大。一些负担不起的家庭,只能让孩子回老家读书了。
“掐尖”招生,重金聘师,
严格管理,“涨声”不断。
过去,一些民办学校利用可以跨区招生等优势,“掐尖”招了一些优质生源,重金聘请优秀教师教学,加上严格的管理,换来了较好的升学率,成为不少家长眼中的香饽饽。一些城市推行“多校划片”入学政策后,有些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划不到满意的公办学校,便选择口碑不错的民办学校。近年来,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昆明等城市,都出现了民办学校涨价潮。比如,杭州学军中学教育集团文渊中学,2021年学费就大幅上调,从前一年的5万元涨到了8万元。南京有不少家长反映,近年南京民办中小学的学费涨价幅度过高,有的学校甚至出现翻倍上涨的趋势。面对百姓的不满,去年,江苏省发改委官员通过新闻媒体喊话民办学校:不能让办学成本无节制地扩大,要依据办学成本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针对民办学校高收费和涨价问题,一些地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些实行市场调节价。实施条例颁布后,这一问题或将有解。
家长们发出疑问:
“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这么高?
高额收费合理吗?”
“最怕收到返校提醒。”湖南中部某县,家长王怡发现班主任发的学生返校提醒信息中,收费金额最刺眼。她的孩子在县城一所民办学校上初中,一年学费1万元左右,住宿费和生活费另算。相对于大城市,县里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已不算太高,但对在县乡生活的老百姓来说,这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导致不少家长们对民办学校收费质疑不断:学费太贵了,实在负担不起。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费为啥这么高?高额收费合理吗?采访中,《民生周刊》记者发现,不同地区的民办学校收费不一样,同一地方的民办学校收费也不一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2017年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实施这些收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市场调节价”成为很多民办学校涨价的依据。“家长是学校的衣食父母,学费是民办学校的主要收入来源,要覆盖学校各项支出。”湖北一位民办学校投资人说。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思明发现,近年来,一些地方,家长选择民办名校趋热,一些学校因生源多,入学竞争激烈,便以成本上升为由,开启学费上涨模式。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杨娟长期研究教育经济,她告诉《民生周刊》记者,经过测算,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一个学生的年均经费是8000元左右,一线城市会高一些,县城会低一些。那些收取高额学费的民办学校,实现盈利是肯定的。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是非营利性的,学校办学结余不能用来分红,必须用于继续办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分红,有些民办学校就加大成本账。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
不能随心所欲,
也不能想涨就涨,
要坚守教育的公益性,
承担义务教育的相应“义务”。
5月14日,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公布,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成本核算、财务监管等都将更加严格。根据实施条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签订协议的监管,并按年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吴霓表示,今后民办学校进行交易都要走公开程序,购买服务费用达到一定金额必须进行招投标。“法律已经把灰色地带阳光化了,能堵住大部分关联交易,也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这是从根本上卡住了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转移利润的可能性。”雷思明说,“这样就能真正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非营利性的目的,让学校的办学结余都留在学校,用在学生身上。”“民办学校定价合理,肯定会让百姓受惠。”杨娟说。她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推进,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减少灰色空间。二是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具体来说,对于农村的民办学校或者城市的打工子弟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提升他们的办学质量,也让他们价格更亲民。对于中高端的民办学校,要进行科学的成本估算,制定一个合理的指导价,同时加强监管。实施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吴霓认为,这意味着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会有更大的支持。“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会对其收费制定最高限价。”吴霓指出,“当然,没有申请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价格也不能高得太离谱。”(文中家长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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