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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犯罪原因及防控措施思考
来源:东方法眼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0-08-03

方才能够了解正确的知识,避免被错误的知识、观念诱导,形成不良的心理状态。性知识本身并不是祸害,讲解正确的性知识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但是,正是教育实践中的遮遮掩掩,才使得本来光明正大的事情变得让成年人都难以直面应对,更何况是中学生,其后果可想而知,从诸多非正常渠道得来的种种性知识便在这些幼小的心灵里种下祸根,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干扰,就会铸成大错。教育空白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德责教育的缺乏:过分注重知识的传授,却忽略了对学生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知识与道德对社会发展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学校德责教育对中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责任是做人的根本,无论能否成长为所谓的人才,但首要的是要学会对自己和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并非学校所能独立承担的,但是,学校教育对于中学生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形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二,现行教育实践中的教育偏好对于中学生的成长不利。关注“尖子生”,照顾“重点中学”,一切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衡量教育质量的优劣,很容易在学生中间形成不良的心理影响和抵制情绪,自然无法通过这种教育方式来培养真正的人才。一味追求学生的成绩提高,而放松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不但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还忽视了对学生排解压力心理素质的培养。无论成绩好坏,所有学生都能平等接受正常的教育既是家长的期望,更应该是学校的追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成绩稍差的学生更需要老师、学校的关心,这样才更有利于学生和学校的共同发展。另外,学校在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中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就是在学校,严谨的日常管理不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更有助于加强对中学生日常活动的有效约束,同时也可以避免外界不良因素对学校和学生的侵染。前述案例中的甲、乙,学校如果能够充分重视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早察觉不良苗头,悲剧或许就不会上演。中国名校

  4、社会环境原因

  亚伯拉罕森在其《犯罪心理学》一书中阐述了被广泛运用于解释和防控犯罪的犯罪行为情境理论。他认为,每个人都不是与社会相隔离的,个人与社会息息相关,个人的行为不仅反映了个人的内在品质、特别是人格因素,而且也反映了行为当时的情境、社会文化的影响,因此,个人犯罪行为的产生,不但与个人的犯罪倾向有关,也与整个社会情境和个人对诱惑的心理和情绪抗拒力有关。[3]奥地利犯罪心理学家杜之奥认为:“人的社会性缺陷,是人产生犯罪的心理根源。这种人的社会性缺陷的造成不是由于他个人的缺点,而是不同的环境与不同的遭遇的产物。”[4]

  社会环境对于中学生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首先是物质生活的刺激,经过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人民物质生活也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与此同时,对享受物质生活的过度追求也在刺激着人们的消费神经,互相攀比财富、待遇、消费水平等等,这种情况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校园里的中学生也不可避免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次是精神生活的侵染,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引导,而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所接触到的“精神食粮”是值得关注和反思的:听的是宣扬成人情感的歌曲,看的是充满暴力的影片(包括动画片),还有一些不适宜于未成年人的宣传、广告、书刊等等;再次是社会关爱不够,比如,留守儿童问题,在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的情况下,这些留守儿童都处于缺乏关爱和监督的“边缘地带”,长此以往,非常不利于他们的成长,上述案例中的悲剧即足以说明缺乏家庭和社会关爱的留守儿童的现实成长状况。中国名校

  三、对策构建

  违法犯罪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其原因的复杂性就决定了预防和控制其发生时相应措施的综合性,也就是说违法犯罪的发生是有关社会整体的问题,而预防和控制其发生也必然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采取综合性的防控措施。这种综合性包括主体的多元性,措施的多样性以及目标的层次性。[5]中学生的犯罪情况也是由多种因素引发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其中既有中学生这一特定主体内在的主观原因,也有家庭、学校对于这些个体的诸多影响,还有社会客观的外在诱因。对于中学生犯罪,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宏观上把握不断变化的态势,在微观上分析具体犯罪的原因,在分清各种因素作用力的大小主次基础上抓住重点,实施针对性的防控策略,帮助失足中学生重返正途,真正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网络。

  一是强化个体素质,抵制不良因素干扰。预防中学生犯罪的首要手段就是要通过家庭和学校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和综合素质。个体对于外界不良因素的有效抵制是建立在正确认识基础上的,只有明确了对各种行为、现象判断的对错是非,才能形成正确的观念。当然,这种强化过程不能仅仅依靠中学生自己来完成,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积极配合。

  二是重视家庭教育,补正家庭关爱漏洞。未成年人的可塑性需要父母、家庭的点滴培养,父母的行为对于未成年人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效果,重视家庭教育的起点就在于父母对自身不良行为的纠正,家庭教育对于中学生的学习、生活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同时,父母要学会通过与子女的及时沟通、交流来加深相互的了解,不断提高家庭生活的和睦程度,这也是良好家庭教育的应有之义。当然,对孩子的溺爱是必须予以坚决抵制的,要在日常生活中让孩子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逐步培养其责任意识。

  三是完善学校教育,堵住校园管理缺口。学校教育的重点在于强化中学生的德责教育,在重视学生文化成绩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学生的道德品质、责任、能力的重点培育,禁止歧视性教育行为,对所有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将培养德才兼备的学生作为根本的追求目标。加强校园的日常管理也是减少不良因素对中学生影响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学生由于学校的疏于管理而放任自流情况的发生。加强师德教育,培养一支品行良好、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也是减少学校原因对于中学生不良影响的重要举措。[6]

  四是提高社会关注,实施社会防控网络。中学生犯罪是需要全社会予以重点关注的综合问题,因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涉一个国家的未来,而不是个别家庭或者学校的责任,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构建有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防控系统。首先,要对中学生犯罪现象有正确、充分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进行广泛的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对中学生犯罪的关注度;其次,实施社会环境净化工程,减少不利于中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种社会因素对他们的作用度,包括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网络环境等等;再次,建立未成年人(学生)关爱监督机构,弥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可能存在的不足,可以针对中学生的具体成长状况,实施具体、可行的关爱策略,同时监督保护中学生成长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中国名校

  当然,中学生犯罪原因的多重性和复杂性也就决定了防控中学生犯罪的复合性:结合影响中学生成长的各种个体、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因素,全面分析,准确判断各种原因的原因力大小,进而实施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富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只有慎重关注影响中学生成长的种种因素,并作出应有的努力,才能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1] 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透过未成年群体中的中学生这一类特殊主体来从个体、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全面分析影响中学生犯罪的种种原因,因此,本文中的中学生特指未成年的中学生。中国名校

  [2] 孙召路:《犯罪行为情境理论与少年犯罪的生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年第3期。

  [3] 参见孙召路:《犯罪行为情境理论与少年犯罪的生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年第3期。

  [4] 参见陈晓明:《学校与青少年犯罪防范:以社会控制理论为基础》,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年第4期。

  [5] 参见王娟、卢山:《现代社会犯罪防控理念研究》,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2期。

  [6] 从笔者所接触的案件来看,确实存在个别教师素质不高、品德败坏,对未成年学生实施性侵犯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无疑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造成重大的创伤和障碍。

  (作者单位:姬红波,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第一初级中学;卢山,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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