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山东:中小学教师增设正高级职称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2-12-18
按照对应关系,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可以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改革前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没有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经取得的资格依然有效,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择优聘任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
山东省的潍坊市,是先前国家确定的3个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自2009年就已开展试点工作。该市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改革,特别是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拓展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对教师产生了持续的激励作用,也使中小学对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更强。
该负责人说,改革统一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序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学教师受职称限制不愿意到小学任教和城镇教师不愿意到农村任教的问题。
此次改革,山东重新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新的标准条件,更加突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注重教师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以及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突出了教学能力和水平,从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水平和任职资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防止职称评审简单量化、过于强调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倾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