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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开水引发校园血案 大学生舞刀致同学一死两伤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1-07-27

    法院终予从轻处罚

  事发后,靳向华也反省了自己的行为,他在亲笔供词中写道:“我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我愿接受法律的惩罚。”

  法庭辩论时,检察官在认定靳向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同时,就靳向华如何从案件中吸取教训提出了看法和忠告。由于酿成“一死两伤”的悲剧,靳向华可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

  侯建军律师辩护时指出,靳向华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多次参加奥数竞赛并获奖,一向表现良好、没有劣迹。而靳向华的家属在面临下岗、家人患癌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赔偿金,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取得了被害者家属的谅解。此外,由于另一方同学上门挑衅,靳向华本人也遭殴打,留下血迹,证明被害人一方对本案结果的发生有一定过错。靳向华的行为有防卫因素,故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靳向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向被害人小南的家人深深致歉,愧疚地说:“父母把我养大成人,我还没报答他们,没有报答社会就成为罪犯,请求法庭给我一次洗清罪责、重新做人的机会。”听到儿子的这番话,坐在旁听席上的靳向华的母亲也泣不成声。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侯建军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靳向华持械行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一方对案件结果的发生有一定过错,且靳向华的亲属能主动帮助靳向华赔偿被害人小南的亲属部分经济损失,故可对靳向华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靳向华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宣判当天,靳向华的父母和几名同学都来到法院旁听。靳向华的父母曾以为孩子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当天一进法庭,靳向华的母亲就开始流泪,听完宣判后泣不成声,在亲戚搀扶下离开法院。

  判决后,靳向华径直走出法庭。虽然父母就近在咫尺,但他一眼也没看。“我杀了人法院判我什么都不为过,我不敢看父母,一看肯定会哭,我爸妈看了会更伤心,”宣判后靳向华说,“我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用自己的行动洗涮对被害人家庭和自己家庭带来的伤害。”受害人家属也接受了法院的判决,事后还打电话给侯建军律师,感谢他在赔偿中所做的积极努力。  艾姗姗 插图  记者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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