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沟通能力
可能受影响
不少家长对该教育模式效果表示质疑,家长确实担忧:在家上学是否会造成孩子和同龄人的沟通困难,将来难以融入社会?
善华在论坛上发表“在家上学”计划后,有的家长回帖说:“孩子在学校学到和接触到的东西肯定比家中多,比如自理、适应新环境、与陌生人打交道、活动设施和空间、真实的外间世界、规矩等等。每天把孩子关在家中,完全不知社交规矩和外间世界,缺少群体活动,不懂自理,整天就是灌输知识,把孩子变成学习机器,未免太不人性化,对孩子有害无益。在这阶段,应该给孩子多接触人、事和物,让他学会怎样适应一个新环境,发展自己的个性,每天24个小时都在你的影子下生活绝对没有好处。”
郭忠淇强调,思辰的生活并不是封闭性的,舞蹈课和钢琴课给她带来了朋友,“每到周末,我们也会和其他家庭的孩子一起去爬山滑草。据我观察,思辰和同龄孩子之间的互动根本没有问题,很爱主动去交朋友。”他认为,无须过分担心孩子将来和周围群体的交际能力,孩子的这种能力和在不在家没上学没有必然关系,这和家庭,和父母的教育理念有关,和孩子的性格有关。
记者采访时,思辰正在窗边自言自语玩过家家。郭忠淇坦承,思辰有时候会提出上幼儿园,“没有一种完美的教育方式,每一种教育方式必定会有一些缺憾。这也是我期待家长联合办学的另一原因。”
法律存空白
学籍是难题
随着思辰渐渐长大,很快就要到上小学的年纪。郭忠淇也考虑到“在家上学”合法性问题。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写明:“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但对于家庭教育,我国并没有立法。
10月18日,广东省品然律师事务所侯春雷律师告诉记者,接受义务教育对于适龄儿童、少年而言,不仅是权利,也是须履行的义务。但“在家上学”分两种情况,“如果家长自己教或聘请老师教学,那就不违法,但如果家长把孩子放在家里不理不管,不教授相应的知识,那就属于违法。”但也有法律人士提出,“在家上学”游走于法律空白地带。
义务教育法对于实施义务教育的教学机构,在学校建设、教师资格、教学内容上都是有规定的。所以,任何履行义务教育的组织,包括民办机构,都必须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以认定其是否有实施义务教育的资格和能力。
在家上学的深圳孩子中,愿意接受采访的都在幼儿园阶段,学前教育的在家上学并未触及敏感的法律禁区。本报记者试图采访一位8岁孩子的家长。按照正常轨迹,这个孩子本该是小学二年级学生。出于种种考虑,家长对采访表示婉拒。
另一障碍则是升学和学籍问题。据调查报告显示,在家上学多数孩子的年龄在4至10岁之间(60.42%),主要处于幼小阶段,较少处于初高中阶段。有教育专家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体制内升学考试仍是我国家长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有的孩子直接出国留学,但有的孩子最终会回归到传统教育体系。据了解, “在家上学”学生都面临学籍问题,如果将来他们要参加升学考试,只能读民办高中、民办大学。郭忠淇告诉记者:“其实,将来思辰还是会回归到传统学校教育,我不想让她将来和体制,与社会,与周围群体,格格不入。但是我想找一家学校,看看能不能挂靠思辰的学籍。这样进退皆可。”
针对挂靠学籍一事,有教育工作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学生的学籍在学校,学校就得对学生负责。说得极端一点,如果在家学习期间出现了学生跳楼或是犯罪等状况,学校仍是有责任的。同时,在家读书,谁来保障孩子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