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后将不再评选中小学校的省级“三好学生”。昨日,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但其表示,至于基层教育部门是否仍然评选各自的“三好学生”,由其自行决定。(据2013年11月27日《 新京报》)
就学校而言,“三好学生”评选作为一种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成绩的评价,在评价前它具有前馈作用,即提示和引导学生朝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目标奋斗。在评价后它具有正反馈作用,即鼓励学生保持和发展这种优势,不仅自己要“百尺竿头,更上一层楼”,还要影响和示范更多的同学“向我看齐”,共同进步。实践证明,“三好学生”评选是对学生进行荣誉教育的良好方法,对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立场成才,追求高远”功不可没。
但是,这项建立于上世纪50年代初的评选制度,如今的确是真的“老”了,总是能轻而易举地被利用被扭曲,随时可以派生出各种附加值,已表现出明显的功利化和异化倾向,变着法地转化为一种事实上存在的优越感或特权,权力和金钱因素越来越多地介入其中,与升学、择校、毕业、找工作等紧密挂钩,成为腐败的温床。而且评选的级别越高,这种好处也会越大。各种暗箱操作的手法层出不穷,有的甚至构成名副其实的腐败案件,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近年来,社会舆论对于“三好学生”评选活动存废的争论一直喋喋不休。就像此次浙江省取消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拥护者认为“三好学生”评选过于功利化了,将其取消是正视现实之选。反对者则主张“三好学生”评选中的问题并非学生本身问题,大可不必一声令下将其一废了之,“一刀切”是一种懒惰思维,也是典型的因噎废食。北京通州一中学副校长周女士认为,不应取消“三好学生”评选,“我认为评优是对走在前面的学生的鼓励和肯定,一个社会不能变成你好我好大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