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被拒考生向记者出示其准考证、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新华社发
1月5日,被拒考生站在考场外,不能参加下午的考试。新华社发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6日晚在其官网上,对发生于4日的“拒考事件”回应称,监考人员未准许持有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入场考试,符合教育部的要求。1月4日,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名考生,因持临时二代身份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个考点被监考人员拦在门外,被迫放弃考试。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则明确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该考生认为监考人员拒绝其参加考试的行为违法。综合新华社电
争议
内蒙古招考办 考点不让进是对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说明,称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该规定还要求“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等能够有效防范作弊的设备”。我区各考点均按要求配备了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
说明称,依规定,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虽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但不符合此次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入场条件,监考人员未准许该考生入场考试,符合教育部的要求。
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韩荣飞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考点不让她进是对的!临时身份证不能取代二代身份证!”韩荣飞说,之所以要求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是因为其内的电子芯片存有考生照片,身份证识别仪对其进行识别后可以防止代考舞弊行为。记者问他此次被拒考生考点是否使用了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时,他说“有啊,我们都要求他们配备。”听到记者亲自去考点看过,事实证明没有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时,他又说“这个考点存在问题,我们正让他们写个东西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