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考生 回应不能让人信服
7日,被拒考生表示:“官方回应不能让人信服。”
“当时,门口的考务人员并没有对每位考生进行身份证核查,只是瞟一眼是否携带了二代身份证就会放行。考务人员这样的行为符合监考规定吗?”被拒考生说:“我在考点根本没有看到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也未有任何考务人员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进行核查,许多考生都可以证明。这样的监考程序与是否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有什么关系?”
“我并不认可他们的拒考行为符合教育部的要求。”被拒考生说,“教育部的考试规定中并没有说临时身份证不是二代身份证,不允许入场。我在上午参加考试时顺利入场,为什么下午被考务人员阻拦。请问,既然是一个规定,为什么上下午执行标准不一致?”
最令被拒考生接受不了的是,“现场三位考务人员如抓贼一般将我赶出考场,没有一人向我解释《规定》,没有一人稍微展现哪怕一点点人本思想,协助解决问题。而监督电话那边的咨询人员态度也很恶劣,让我与这次重要的考试失之交臂。”
说法
“当地把责任推给教育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说明”,引发网友和市民新一轮的热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关人士说:“官方回应苍白无力,没有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角度出发,实事求是看待问题,而是生硬搬出教育部的规定洗刷自身的不作为和失职行为;同时,看上去是把责任推给了教育部,实际上教育部的规定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任何规定不可能那么细,关键是执行规定的部门应该有灵活变通的能力。”
网友“弥弥酱”表示:“我站在法律这边,临时身份证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正式身份证,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拒绝认定。正如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拒收人民币一样,不管人家用纸币还是硬币。”
不少网友呼吁,考生每年缴纳数目巨大的报考费用,主考方在严格管理考试秩序的同时,理应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应当对“拒考事件”承担责任。
据了解,在此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类似的“拒考事件”并非个例。有关人士表示,如何应对突发情况,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是相关部门应当深刻反思和改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