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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禁父母偷窥子女隐私 网友称:看上去很美
来源:中广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7-26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09分报道,从今年9月1号起,重庆市将施行刚刚通过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明文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否则将重罚。而且父母偷看孩子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也将视为违法行为,将被禁止。
必须承认,和2007年颁布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重庆的这部地方性条例在细节上做足了工夫。尤其是禁止家长偷窥孩子“隐私”这一条,如果从尊重孩子及其独立人格,以及保护隐私的角度看,这无疑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但是站在法律执行的角度看,这样的规定多少有些不切实际。
作为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避免不良行为。这在1999年11月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中,早有明文规定。这下矛盾就出现了。如果一位母亲因为担心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接触淫秽色情的音像制品或读物,私自查看了孩子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那么,这种母爱的保护行动,到底是守法,还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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