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审议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规定:学生屡教不改可送专门学校。但校长们担心存在“技术难题”——
浙江省仅一所学校专接“问题”学生
“问题学生”屡屡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无论学校对他们如何处罚却屡教不改,老师苦恼得不知如何是好。
28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人大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议案。草案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可送到专门学校。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这一规定存在技术难题,浙江省目前仅杭州设有一所 专门学校 ,即杭州市工读学校,且只招收杭州地区学生。专门学校数量严重不足。
专门学校设有公安副校长
在杭州闲林,有一所特殊的中学,原名杭州市工读学校,现改为杭州城西中学。
校园很幽静,不过稍注意观察,就会发现学校的不同之处:教学楼的墙上,写着“为家庭教育服务,为普通学校教育服务,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行政楼里,除了校长等办公室外,还设有“公安副校长室”。
这所创办于1980年的学校,是杭州市政府批准的 特殊教育 专门学校,目前在校学生270人左右,教师47人。
“这样的师生比例,比一般学校要高,我们很多时候都是一对一辅导学生。”学校办公室主任顾凌峰说。
顾凌峰解释,他们学校最大的不同,就是学生主要是杭州地区范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的学生。
“这些学生有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与异性发生关系等行为,综合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存在偏差,人生观消极。”他说,“如果不采取干预和保护措施,将会是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
学校招收学生不采取强制手段,需要原来的学校、家长和学生三方自愿。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学生全部寄宿,实行小班化管理,一个班级学生只有10多个,班主任两个,24小时值班,和学生同吃同住。
“应该是叫半军事化管理吧。”顾凌峰说,新生进来后,会请退伍军人对他们进行军训,晚上还邀请家长过来,进行团体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