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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400 名大学生到村任职、享七种“特殊待遇”图
来源:天津网--每日新报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09-05-14

 四是:在村任职2年以上,报考市级机关和市内六区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各农村区县在公务员招考计划中,要拿出1/3左右的招考职位,用于招考本区县合同期满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五是:在村任职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可由区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直接录用

。区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和专业对口原则,拿出2/3左右的空缺职位,吸纳本区县合同期满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六是:合同期满后,3年内报考天津高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合同期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区县党委组织部推荐,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推荐免试入学。

  七是:被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后,在村工作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标准。进入企业工作的,在村工作年限与其在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

  2009年,全市共选聘40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本市11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其中,汉沽区10名、大港区15名、东丽区20名、西青区25名、津南区25名、北辰区25名、武清区70名、宝坻区70名、蓟县70名、静海县40名、宁河县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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