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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实施一周年提高质量成高教最核心任务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1-07-22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各地高校把提高质量作为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针对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的突出问题,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薄弱环节,着力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优化调整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加艺术学门类,增设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相关、与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国家亟需学科。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种数由原来的621种调整为443种,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落实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人才类型结构。2010年,配合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在140多所高校增设了25种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新专业。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2010年占录取硕士生总人数的25%,比2009年增加11个百分点,2011年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30%。积极筹备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设立“专业建设预警、监督机制”,逐步形成本科专业设置咨询、评价、信息发布及预警的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农科教合作培养人才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项目和计划为平台,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2011年共安排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计划562人,比2010年增加240人,增长75%。各高校积极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理念和模式,整体设计培养方案,北京大学在“元培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学科项目组。清华大学选择已有较好基础的数理基础科学班、钱学森力学班、计算机科学实验班,联合实施“清华学堂人才培养计划”。中山大学实行以学院按一级学科目录进行大类招生,并逐步过渡到文、理、医等大科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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