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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实施一周年提高质量成高教最核心任务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1-07-22

       三是着力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第一是加强质量保障条件建设,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制定“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第二是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各地各校严格教学管理,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黑龙江、陕西等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对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湖南大学推行“985”首席科学家为本科生开设课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设立了教学系列教授岗位。第三是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分类评价、分类指导。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形成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引导开展学校自我评估。稳步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对已参加过教学评估的本科院校,实行审核评估,扎实推进学科专业评估。目前,初步形成《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框架》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标准》。河南省级财政每年单列安排2亿元专项经费,用于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江苏省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贵州组建高等教育督导团定期采集、整理、分析全省高校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和数据,不用学校作专门准备、不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内蒙古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保证自治区直属高校经费逐年增长。第四是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新建2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布局4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组织高校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校与区域、企业、院所协同创新,加强知识服务和技术转移。推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颁布实施《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促进高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组织策划“科教结合联合行动计划”。

        四是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2010年启动实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配合新一轮“985工程”,全面启动了与15个省(市)对27所直属高校的重点共建磋商工作,先后完成了与福建等8省(市)共建16所直属高校的协议签署工作。先后与国家海洋局、水利部等6部门共建了44所直属高校。“211工程”三期建设进展顺利。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工程”学校中的国家重点学科给予重点支持。继续加强“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对非“985工程”学校重点学科给予支持。

       五是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学科设置管理模式,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在一级学科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深入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改革,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放权58所研究生院单位自行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初审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审核一级学科硕士点,同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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