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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教育部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3-06-19

     8.记者:教育质量评价专业性很强,在改革实践中,有哪些难点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答:评价改革涉及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工具等诸多方面,专业性很强,有的已经有了一定基础,有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一是评价指标的细化问题。《意见》提出5个方面20个关键性指标,初步建立了综合评价的指标框架,还需要在此基础上,按照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育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别进一步研究细化相应的评价指标、考查要点。

  二是评价标准的健全问题。有些在国家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中有明确的量化要求,像体质健康、作业时间、睡眠时间等,但有的只是原则性要求,目前还缺乏相应的具体标准和全国或区域的常模,像学生品德发展、兴趣特长等。

  三是评价工具的开发问题。有的指标如理想信念、好奇心求知欲、潜能发展等非常重要,但如何有效地测量,还需要开发和完善相应的工具。除此之外,我们还亟需建设一支专业化的评价队伍。

  9.记者:为确保评价改革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推进哪些相关改革?

  答:推进素质教育,评价改革固然很重要,但还需要协同推进相关改革。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体育、艺术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强化实践育人,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要改进和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二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更加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兴趣特长的考查,使评价和考试招生的要求相一致,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10.记者:《意见》出台后,如何确保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答:综合评价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一要健全工作机制。省级教育部门应当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围,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培训。教育部将组织专题培训,指导地方把握好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加强对地(市)、县(区)工作的指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要建立改革实验区。教育部将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各地教育部门也要抓好一批实验区,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标准和相关配套改革,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四要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教育部将建立评价资源平台,组织专业机构制定评价操作指南,开发科学的评价工具,促进评价资源共享。各地也要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监测、教研等机构的专业支持和服务作用,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指标、完善标准、开发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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