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录》修订情况和新《目录》的特点
《目录》修订工作从启动到新《目录》发布历时两年五个月。教育部聘请各方面专家,特别是具有行业、企业丰富实践经验、深厚专业背景的专家,组织成立了《目录》修订工作专家组和16个修订工作组,先后召开了4次全国性修订工作研讨会,开展了80余次调研活动和专题研讨。定稿之前广泛征求了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行业部委、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方面的意见。
本次《目录》修订工作总体要求是,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振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学技术进步,服务人才市场用人需求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体系,努力促进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修订过程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层次和定位,优化专业设置;坚持以人为本,利于学生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坚持关注新职业,适应新需求,开拓就业领域。
新《目录》在原《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大的修订。一是目录结构进行了创新。原《目录》结构为“专业类-专业名称-专门化举例-建议修业年限”,新《目录》修订为“专业类-专业名称-专业(技能)方向-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基本学制-继续学习专业举例”。新《目录》将原《目录》中的“专门化方向”修订为“专业(技能)方向”,新增了“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继续学习专业举例”三项内容,明确了专业与职业岗位、职业标准和继续学习方向的关系。二是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新《目录》专业类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9个,新增了“休闲保健”和“教育”2个专业类,对其它专业类进行了更名、合并或拆分等调整。专业数由原来的270个增加到321个,其中保留专业126个,占总数的39%;通过更名、合并或拆分等衍生的专业110个,占总数的34%;新增专业85个,占总数的27%;从原《目录》删除专业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