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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详解小学入学年龄划定问题:作统一规定不现实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18-09-05
据李晓燕介绍,我国小学儿童的入学年龄,在实施义务教育之前,执行的是7岁入学。改革开放后,经过研究论证,认为我国儿童可以6岁入学。而从7岁提前到6岁,不可能某一年同时招收全部两个年龄段的儿童入学,一是学校不可能承受,二是不可能因此而大力扩建学校。“因为儿童每年的出生率大致上是有规律的,这一年为了满足入学需要而大肆扩建学校,以后没有这么多学生入学了,岂不造成教育资源浪费?因此,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逐步从7岁入学过渡到6岁入学,一般是按月提前,经过了若干年后,才形成了现在统一实行6岁入学的格局。这也成为授予地方在儿童入学年龄管理上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实基础”。
在李晓燕看来,当实践发生迅速变化的时候,作出统一的硬性立法规定是不现实的,但各地实际上都会制定相应的执行政策,实现这一过渡任务的完成。对于个别特例,则沿用了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处理。
入学年龄不能违背教育规律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家长认为在小学入学时硬卡年龄,与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精神相违背,也不合情理。晚出生一天或几天,哪怕是一两个月,与刚满6周岁的儿童相比,无论智力发育水平,还是自我照顾的能力,都没有明显的差别。而且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要到次年8月31日才能上学。在这段时间满6周岁而又没有上学的儿童,可能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
李晓燕说,学校招收学生入学,是按照学年度来进行的,并且是按照班级授课制组织教育教学,这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基本规律,也是国际惯例。现代学校不是私塾,不可能中途随时接收新生入学,否则如何维持教育教学秩序?执行法律,也不能违背教育规律。所以,这里不存在违反义务教育法的问题,何况义务教育法中也有“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的规定。
“规定儿童6岁入学,是一项基本原则规定,在执行的时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并不是完全不可通融的。法律通常会在有人做出侵犯或者损害社会或者他人的利益的行为时彰显其‘刚性’。”李晓燕说。
据了解,有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将儿童的入学年龄定为5岁。“但是,5岁入学,并不意味着接受小学教育。如美国的基础教育称为‘K-12’教育,这里的K指的是Kindergarden,实际上是学前教育,也就是说,美国将学前教育的最后一年纳入到了义务教育。当然,5岁的孩子年龄幼小,家长也可以选择不送学前班,自己在家教育,所以,6岁直接去上小学也是可以的。英国也有类似的规定,将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规定为5岁,但接受的也是学前教育。”李晓燕说,如果我国有能力向学龄前儿童普及一年学前义务教育,当然也是很好的。
□ 本报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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