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国家助学贷款
——申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同时应具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申请贷款学生需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每名学生最高可申请贷款金额是多少?
原则上,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名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高校按本校的学年度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根据借款学生的自身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可否办理贷款展期,什么情况可以申办展期?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具体条件:(1)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2)保留学籍参军的学生;(3)支援西部建设的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归还?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为缓解借款学生工作初期经济压力,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情况收入水平,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的贷款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归还贷款利息,可以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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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历经三个阶段
1.开办初期(1999年9月-2004年8月)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定银行、定学校”,即国家指定商业银行与高校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贴息政策是采取50%贴息比例,即财政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补贴50%利息,借款学生自付50%利息。借款学生自取得贷款之日起,即开始自付50%的利息,本金待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
2.稳步发展阶段(2004年8月-2010年7月)
2004年8月,国家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且总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贴息政策是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100%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即进入还款期,自取得毕业证书的下月起开始支付利息,本金偿还享有24个月的宽限期,借款学生自行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除办理展期外,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风险补偿金采取高校与财政各承担50%的方式,按照银行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投标确定的风险补偿金比例计算。
中国银行在2004年教育部举办的招投标中一举中标成为中央部属高校唯一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与教育部签署了为期二年的全面银校合作协议。2006年,中行与教育部续约签署了为期四年的上述两个协议。
3.银校合作深入发展阶段(2010年7月-至今)
2010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组织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行的招投标。在此次招投标中,中国银行再次中标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权(本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与全面银校合作协议合二为一),并与教育部签署了为期四年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10—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为实现以助学贷款为契机,深入推动银校合作的目标,经过积极努力,双方将银校合作的考评内容纳入了新一轮合作协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