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与男性已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有赖于我国政府正式签署和成功履行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连续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在改善妇女和女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特别是增加受教育机会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有赖于近年来各级政府重点资助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的学龄女童进入或重返校园,促进了妇女和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有赖于社会各界纷纷配合开展扶贫救困活动,特别是共青团和妇联,在农村地区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中国扫盲行动”,在扶助贫困女童接受教育和扫除妇女文盲方面成效显著。
重大步伐之二:农村
保障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实施了两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设立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农村地区中小学校舍改造。
2003年,国务院要求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政策。
2004年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这一计划已如期实现,使西部地区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超过98%。
同时,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专项工程,让数千万农村学生拥有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缩小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差距。
另外,我国还将义务教育的工作重点放在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把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重要的位置。实行发达地区、城市地区支援贫困地区、农村地区教育发展的政策。实施重点面向中西部农村的特岗教师计划,试行免费师范生政策。
这些政策与举措让农村学生获益良多,据统计,每年普通高校招收的新生中,52%来自农民家庭。